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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俊:首位中国籍WTO庭辩律师的炼成

2016-08-15
     “我参加了三次上诉庭,2005年作为不说话的第三方,2010年作为不说话的当事方,2015年才作为说话的当事方。10年才有了机会说话。”      地处瑞士西南,形似新月的日内瓦湖终年不冻,风光怡人,巴尔扎克笔下它是“爱情的同义词”。世界贸易组织(WTO)总部临湖而建,恰在新月的一角。   沿湖慢跑是彭俊来日内瓦开庭的最好福利,湖光山色让他得以从箭拔弩张的法庭气氛中稍稍舒缓下来。   与来这里休闲的游人不同,彭俊带着一份特殊使命。作为中国商务部的律师团成员之一,他要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上与来自日本和欧盟的律师进行数次高规格 的交手。在此之前,中国律师曾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在WTO案件中出现,但进行庭辩这还是第一次。   厉害的“生面孔”   类似于一审、二审程序,WTO争端解决机制由“专家组阶段”和“上诉阶段”两个阶段组成。专家组由3名来自不同国家的专家组成,负责审查证据决定是 非,专家组报告提交给争端解决机构(DSB)。如果某一当事方向DSB正式通知上诉,则争端解决进入上诉阶段。   “日本和欧盟诉中国高性能不锈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措施案”——佶屈聱牙的案件全名已经被彭俊说得滚瓜烂熟。   2014年2月26日,第一次专家听证会,也是彭俊在本案中第一次出庭。彭俊15年的律师生涯从事的都是以案头工作为主的非诉业务,这也是他第一次出 庭。从下午的三点到六点,彭俊和代表欧盟的JF律师进行了三个小时的辩论,中间没有休息。主席宣告结束的时候,JF律师还继续举牌要求发言,彭俊也意犹未 尽举牌应战。   “我算了一下,刚才你们一共辩论了3个小时,其中有一个问题来回辩论了74分钟,你一个点也没漏。”庭审期间一直帮助彭俊做记录、递纸条的同事结束后 告诉彭俊。   十天后,中国欧洲学会欧盟法研究会理事廖诗评在另一场上诉听证会上碰到JF律师。他告诉廖诗评:“与中国在WTO上打官司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了,就在 十天前,在WTO参加另一个中欧贸易争端的专家组程序,看到代表中方出庭的中国籍律师是个生面孔,不由得放松了警惕,谁知甫一交手,才发现对方丝毫不惧, 要不是我‘常在河边走’,差点就吃了大亏。”   JF律师所说的“生面孔”就是彭俊。这段故事被收录在《我们在WTO打官司》一书中。其中介绍称,JF律师曾在国际律所和WTO工作过,是欧盟委员会 处理WTO法律事务的头牌律师,迄今已经代表欧盟参与了90多个WTO争端案件的法律事务。而WTO成立至今,也一共只处理过480多个案件,其中正式开 庭的,只有一半左右。   “语调平和而冷静,在庭辩中还善于使用比喻和类比,以博人眼球。”虽然距离第一次开庭已经一年多时间,彭俊对JF律师在庭上的表现犹在昨日:“例如, 在谈到价格削减问题时,为了说明不是进口价格下降而低于国内价格,而是国内价格上涨过快使得进口价格‘被下降’了,JF律师直面专家组主席侃侃而谈:‘主 席先生,您要求我把您的提包放到椅子下面。而我却是举起椅子放到您的提包上面。这难道是相同的情形吗?’”   2015年7月31日,第二场上诉阶段听证会结束,彭俊作为亲历者完整参与了一个WTO争端案件的流程。   “专家组的问题会在前一天晚上告诉你,还有一个晚上的准备时间。但上诉机构的问题不会事先告诉你。”彭俊对《法人》记者感慨,WTO上诉庭和专家组庭 有很大不同,它有超越问题本身对法律和逻辑的极致追求。   “两天的法律享受结束了,突然有怅然若失的难受。”上诉阶段结束后,彭俊在自己的朋友圈写道。   “自己运气比较好”   “我觉得商务部循序渐进的策略非常明智。”加上采访,《法人》记者和彭俊一共见过三次面,他以同样的口径称赞了中国商务部两次。   不单单因为商务部是他的客户,促成他成为首位在WTO案件中出庭辩论的中国籍律师。最主要的原因,彭俊认为商务部介入WTO案件的方式和态度,普惠了 整个中国本土做WTO案件的律师。   彭俊告诉《法人》记者,2001年12月入世后,中国尚未建立起一个自己的专业法律团队。但是作为第三方的WTO案件,中国基本上都会参加,并在规则 解释中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   WTO规则是一个汇集了160多个成员国意愿的多边规则。所谓第三方,就是中国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但中国作为WTO的成员国对案件所适用规则的解 释具有体系性的利益。   “利用做第三方的机会,商务部开始培养自己的技术官员团队和律师团队。”彭俊回忆称,自己第一次接触WTO的案子时,就是从2004年“美国诉墨西哥 牛肉大米案”这一第三方案件开始的。   一直到2007年,彭俊才在“美国诉中国出版物案”中第一次接触当事方的案子,但是还是没有机会出庭辩论。   “商务部应对WTO案件的一般标准做法是,既请一个中国律师,也请一个外国律师。但国外律师是担纲者,负责辩论的思路、辩词的起草和出庭辩论,中国律 师在其中只是起到一个辅助性的作用,诸如收集整理证据、审核辩词之类的工作。”彭俊觉得,虽然之前的WTO案件中中国律师只是配角,但有了练手的机会。   其实彭俊一开始并不是做WTO案件出身。1999年研究生毕业后,彭俊便进了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这是我的第一份工作,可能也是最后一份工作”。从 私募股权投资开始,先帮助外资基金在国内投,后来又帮助中国企业在境外募集美元基金,再之后帮助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或者并购退出,逐渐往“募投管退”的投资 产业链条上下游发展。   彭俊最开始涉足国际贸易领域是代表中国企业做“两反一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之后又代表国外企业在国内应诉。就这样,从贸易救济慢慢过 渡到了WTO案件上。   “一般律所不容易碰到这个东西(WTO案件),我们赶上了一个好的历史时期。我参加了三次上诉庭,2005年作为不说话的第三方,2010年作为不说 话的当事方,2015年才作为说话的当事方。10年才有了机会说话。”从学生时代为生计谋的职业选择,一路回忆到日内瓦的风云庭辩,彭俊开玩笑地告诉《法 人》记者:“我不是海龟,是土鳖,没有出国留过学,能有这样的机遇,我一直觉得是自己运气好。”   “我们在历史中,我们也在创造历史”   “勤奋!勤奋!勤奋!”彭俊在总结自己学习WTO法的经验时告诉记者。   9月12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WTO法律实务、研究、教学与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上,彭俊做了主题发言。他告诉现场的同学,任何想做好涉外 法律业务的人才都必须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这是基本功,也是一切涉外法律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彭俊中学就读于南京外国语学校,本科在外交学院学习英文,这两所学校都有着良好的英语教育传统,让他有了得天独厚的英语基础。但就学习WTO法而言, 彭俊认为英语不是最重要的。   “最好的学习材料就是案例,读案例有助于培养对案件的‘嗅觉’。”他引用商务部官员北辞的话说道:“对具体的WTO规则,不读超过一百个以上的案例就 不能说自己懂这个规则。”   他向记者解释说,所谓的“嗅觉”,是一种法律说理能力。这是语言之外,做好WTO案件的另外一个重要素质。而这种嗅觉的培养又必须建立在对大量WTO 案例研读积累的基础上。   “2004年我第一次接触WTO案件的时候,读的是美国诉墨西哥的一个书面陈述。看了之后我就快要流眼泪了,为什么呢?因为我之前一直做贸易救济,更 多是代表企业去计算倾销幅度,与其说是法律性的工作,毋宁说是一种会计性的。但我真正读到它的法律陈述时,任何一句话都是有出处的,一环扣一环,法律性的 逻辑分析非常紧密。”   “这就是真正的法律,这就是我喜欢的东西。”坐在《法人》记者对面的彭俊冷静而稳重,但说到这个话题时,他抑制不住地激动起来。   彭俊坦言,现阶段在非英语母语的国家,培养能够完全独当一面的WTO争端解决律师并非易事。   这次与日本、欧盟的WTO争端中,彭俊团队与国外律师团队携手合作,分担不同的庭辩诉点。“我觉得中国不能狭隘地要求只用中国律师,但是中国律师一直 是辅助角色肯定也不行。”   “做这一块的领头律师屈指可数。从中国入世到现在快15年了,就这么几个,金杜的肖瑾律师,锦天城的冯雪薇律师。”当记者问起国内做WTO案件的律师 规模时,彭俊能一一报出他们的名字和所在的律所,“这是一个小圈子,大家彼此都相熟。”   “我们在历史中,我们也在创造历史。这是中国法律人也是我个人的幸运!”提及十几年来参与WTO案子的感受时,彭俊说道。   对话彭俊律师:出庭不是去吵架,而是去讲一个中国好故事   《法人》: 我看你的工作特别忙碌,你如何分配自己的时间来劳逸结合?   彭俊:格拉德威尔在《异类》一书中讲过一个“一万小时定律”:“人们眼中的天才之所以卓越非凡,并非天资超人一等,而是付出了持续不断的努力。1万小 时的锤炼是任何人从平凡变成超凡的必要条件。就是说你要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需要有一万小时的积累,正常人一周工作40个小时,一年50周,需要5年时 间。   我在学校里给大家做讲座也建议,我们一天的有效工作时间应该不能低于十二个小时,一周工作六天,一年就是3000个小时,这样3年时间就行了。有些东 西不靠时间积累、不靠勤奋的话,你确实没办法。   一定要运动,我说的有效时间也是把锻炼时间计算进去的。现在也要考虑分配给家庭的时间。以前我工作特别忙,完全没时间度假,后来就和家人研究出了一个 “微旅游”。就是选择在周五出差,到周末的时候,租一辆车在当地选择有代表性的餐厅、景点玩一天,效果也不错。   《法人》: 你经常和国内外WTO研究者和实务者打交道,你觉得中外同行存在着什么差距?   彭俊:就单个的问题研究和法律说理而言,中国律师不一定比外国同行差。因为这些分析都落定在具体的WTO条文里了,你可以从案例库中去查,有迹可循。   但把整个案子交给你了,整体战略的制定、辩论思路的设计上,如何设计进攻思路,如何建立防守体系,我们是有欠缺的,至少我有欠缺。   《法人》: 第一次去WTO开庭前肯定诚惶诚恐,你们都做了哪些准备,现场效果如何?   彭俊:有丰富诉讼经验的符欣律师与我组成了中方“辩手团”,而与我们并肩作战的JD律所的R律师担任了指导老师。我们达成了一个对庭辩效果有着重要影 响的共识:出庭不是去吵架,而是去讲一个中国好故事。庭辩的目的不是为了说服对手,而是为了说服裁判。客观描述一个正面的故事可能更会得到裁判的信任。   其实,欧盟的书面陈述也在讲故事。它的策略在于描绘一个恶意的中国调查机关——抓住应诉企业首次答卷中提交的某些不完美的数据不放,不顾应诉企业的反 复解释和说明,做出对应诉企业的不利裁决。   基于相同的事实证据,我们需要运用WTO的规则和逻辑说一个相反的故事。我们希望在故事中给专家组留下的印象是一个客观的讲述者,从而向专家组呈现一 个善意且讲理的调查机关。因此,在承认裁决所依据的数据并不完美的同时,我们主张,专家组应该审查调查机关在面对这些不完美数据时的做法是否合法合理,而 不是根据完美的数据重新裁决案件。   我们向专家组呈现的事实是,中国调查机关面对不完美数据时,没有简单地决定接受或拒绝,而是尽到了勤谨的条约义务,给予应诉企业解释和说明的机会。然 而,应诉企业只是喋喋不休地顾左右而言他,并没有利用这些机会给予明确的回复。   这个“中国好故事”在庭辩现场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甚至作为欧盟战友的日本代表团中的有些成员在我们陈述时也频频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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